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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学术诚信的声明
为进一步提升期刊质量,营造优良学术出版氛围,本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、规定和学术伦理规范等,要求所有投稿作者充分尊重和维护知识产权,与本刊共同规范科研行为、净化学术环境、推动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。现将需要共同抵制的主要学术不端行为罗列如下:
1. 稿件撰写和投稿中的不端行为
(1)数据资料造假。捏造、伪造、篡改数据资料或其他研究成果信息等。
(2)内容抄袭和剽窃。将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作品的全部或片段(含文字、图、表、数据等)据为己有,照抄或变相照抄;将合作研究成果作为自己独立成果发表/出版等。
(3)重复发表。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,将自己(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)已经发表的论文,原封不动或进行微小修改或调整后,再次投稿。
(4)一稿多投。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;在约定的审稿期或回复期内,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。
2. 参考文献引用和标注中的不端行为
(1)引用文献内容而不注明文献。使用、引用他人或本人已发表的观点、论据、资料、数据、图表、公式等,不注明出处;将他人或本人已发表的论点、论据与自己的论点、论据混在一起,不进行明确区分标注;使用他人未发表的成果或从外文资料中摘译的部分,不注明出处等。
(2)虚假引用。未引用他人文献而进行虚假引用标注。
(3)未阅读核实而转引文献。未阅读原文,而从其他文献的参考文献中转引文献。
(4)引用不完整。因学术观点分歧、语言障碍等原因,故意不引与论文相关的重要研究成果或文献,或对他人研究进行断章取义性引用。
3. 作者署名中的不端行为
(1)未按作者贡献署名。作者署名及顺序未能反映作者对文章的贡献及责任,在稿件处理过程中无故增减作者或调整署名次序。
(2)“挂名”和“被署名”。将无贡献人员列为作者的馈赠性署名,或未经他人本人同意而被列为作者。
《黄金科学技术》编辑部
2015年4月
发布日期:2015-04-30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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